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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在群組中看到整理好的一篇訊息
標題:「七國聯盟」+歐盟再呼籲科技業者提供軟體後門
寫在前面:
目前台灣的法務部也有制定《科技偵查法》草案,引起非常多質疑。
摘要:
五眼聯盟成員國(美國、英國、加拿大、澳洲、紐西蘭)再加上印度、日本發布聯合聲明,要求科技公司協助在加密通訊軟體中置入後門,以利執法機關辦案。
聯合聲明:
https://www.justice.gov/opa/pr/international-statement-end-end-encryption-and-public-safety
七國聯盟表示將努力和產業合作發展一套「合理」的草案,讓科技公司和政府得以保護公眾及其隱私、並捍衛網路安全。此外,這項聲明著重在端對端加密的通訊內容,但他們說其行動將擴及各種加密服務,包括裝置加密、客製化加密應用程式和跨整合平臺的加密。
提倡網路隱私權的電子邊疆基金會說,歐洲各國愈來愈傾向監管這類應用程式。
歐盟終止端到端加密的時間表:
https://www.eff.org/deeplinks/2020/10/orders-top-eus-timetable-dismantling-end-end-encryption
基金會在文章中表示,歐盟計劃「接下來幾年內」要在歐洲議會提出反加密法,強制應用程式安裝後門。
相關報導:
https://www.zdnet.com/article/five-eyes-governments-india-and-japan-make-new-call-for-encryption-backdoors/
引用來源:
https://www.cna.com.tw/news/aopl/202010120039.aspx
https://www.ithome.com.tw/news/140460
個人想法,如果犧牲安全性可以換到各種安全調查的權利,真的是應該的嗎??
基於以上的做法,就是犧牲隱私,只要可疑,就可以任意調動資訊來協助調查
執法機關只要理由合理,就可以無限上綱取得資訊
條件是執法單位足夠合法,只要有任何人為偏頗,就一定會造成危害。
我基本上是不支持以上的做法,希望大家也可以發表意見!!!
如果所有軟體都有後門可以使用,就不叫做安全了!!!